时间 | 措施 | 要点 |
2010.06.12 | 住建部等七部门发文 加快发展公租房 | 由住房城乡建设部等7部门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指导意见》12日正式对外发布,旨在解决中国城市中等偏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 |
2010.06.04 | 三部委发文明确个人房贷二套房认定标准 |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出通知规定,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中居民家庭住房套数,应依据拟购房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成员名下实际拥有的成套住房数量进行认定。 |
2010.05.22 | 广州出台国十条楼市新政细则 未停止三套房贷 | 广州细则主要是重申国务院“国十条”的多项措施,如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坚决抑制不合理住房需求;对定价过高、涨幅过快的楼盘进行重点清算和稽查;明确保障性住房供应量、商品房和限价房供应量等等。 |
2010.05.22 | 重庆楼市新政出台未对第三套房停贷 | 重庆调控重点着眼于加强住房保障、增加有效供给、规范市场秩序等,没有对三套房停贷作出限制,同时对首次购买住房并以按揭方式支付的主城纳税人实行财政补助,有保有压的调控措施。 |
2010.05.06 | 深圳版新国十条出炉 暂停三套房贷款 全文 | 5月6日,深圳出台“新国十条”执行细则,规定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 保险缴纳证券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
2010.05.02 | 央行年内第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 | 5月2日,央行宣布自5月10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暂不上调。这是央行今年第三次上调存款准备金率。有专家指出央行此次调整是配合为楼市降温而考虑的。 |
2010.04.30 | 北京出台地方楼市新政 同一家庭限新购一套房 暂停三套及以上房贷、首提个人售房计税、限制外地人购房 | 同一购房家庭只能新购买一套商品住房;金融机构和税务部门可以根据本市房屋权属交易系统中个人住房记录,实施差别化的信贷和税收政策。暂停对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以及不能提供1年以上本市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居民发放贷款。 |
2010.04.21 | 二套房以住房套数界定 不再以贷款为准 | 银监会银行业监管一部主任杨家才21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解读了最新出台的房贷新政。他强调,新的房贷政策是以房屋数量来认定是否为第二套、第三套,同时,认定范围以家庭为单位。这与此前执行的二套房认定标准出现了根本性的变化。 |
2010.04.19 | 住建部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 未获预售许可 开发商不得收取定金 | 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完善商品住房预售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商品住房严格实行购房实名制,认购后不得擅自更改购房者姓名。今后未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以认购、预订、排号、发放 VIP 卡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取或变相收取定金、预定款等性质的费用。 |
2010.04.17 | 国务院:房价过高地区可暂停发放第三套房贷 | 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1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 |
2010.04.15 | 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 | 14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购买首套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 |
2010.04.13 | 住建部:加快保障房建设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 住房城乡建设部13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建设是下一阶段工作的重点,同时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
2010.04.11 | 银监会:银行不得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 | 中国银监会11日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要增加风险意识,不对投机投资购房贷款,如无法判断,则应大幅度提高贷款的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加大差别化信贷政策执行力度。 |
2010.03.18 | 国资委要求78家非地产主业央企15天出退出方案 | 按照国资委要求,除已确定的16家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外,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正在加快调整重组,在完成自有土地开发和已实施项目后要退出房地产业务。 |
2010.03.10 | 国土部强调房地产用地监管 将开展突击检查 | 国土部发通知:一、加快住房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二、促进住房建设用地有效供应;三、切实加强房地产用地监管;四、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五、开展房地产用地突出问题专项检查。 |
2010.02.20 | 银监会发布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打击炒房者 | 流动资金贷款不得用于固定资产、股权等投资,不得用于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领域和用途。 |
2010.01.12 | 央行上调准备金率强力遏制信贷冲锋 |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从2010年2月25日起,上调存款类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准备金率0.5个百分点。 |
2010.01.10 |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
2009.12.23 | 财政部:五年内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 自2010年1月1日起,个人将购买不足5年的非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全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非普通住房或者不足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其销售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
2009.12.17 | 5部委新政打击囤地炒地:拿地首付不低于50% | 财政部、国土部等五部委出台《进一步加强土地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明确开发商以后拿地时,“分期缴纳全部土地出让价款期限原则上不得超过一年,特殊项目可以约定在两年内全部缴清,首次缴款比例不得低于全部土地出让款的50%”。 |
2009.12.14 |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 | 国务院提四措施遏制房价:一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的有效供给;二是继续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型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三要加强市场监管;四要继续大规模推进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
2009.12.09 |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 | 国务院决定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其他住房消费政策继续实施。 |
2009.12.07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年要增加普通商品住房供给 |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增加普通商品房供给,支持居民自住和改善性购房需求,加大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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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 实施情况 |
中 国 (现行房产税) | 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10%至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税率为1.2%;房产出租的,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主要是针对经营性房屋征收,对个人所有的非经营性房屋暂免征收。 |
中国香港 | 不动产保有税称为物业差饷,按年缴纳。应税物业包括房屋、土地(不含农地)和包括码头在内的其他构筑物。可免除差饷的包括全部业主自住楼宇;空置、不作任何用途以及社团、商会拥有的物业。计税依据是物业的应税净值,即物业应评税值扣除拥有人支付的差饷后,再减去20%的修缮及支出免税额后的余额。 |
美 国 | 政府一般按1%到3%的税率征收房地产税,税基是房地产评估值的一定比例。不过,美国对拥有个人住房的业主,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有优惠,比如给予一定额度的减免税额。而对贷款购买自用房屋的,在征收个人所得税时允许抵扣贷款的利息支出。对出售个人使用过的自有住房的所得豁免税收等等。 |
荷 兰 | 征税对象包括个人住宅和营业用房,对营业用房及低收入者有减免规定,但对个人住宅没有。这种税收政策可以说是在鼓励房屋出租。 |
加拿大 | 以土地和房屋的评估总值的0.5—15%,根据业主的不同情况征收税,自己居住、自住加出租、商业性等不同用途的地产,房地税也不相同,对拥有第二套住宅的人以高税率征收。 |
法 国 | 包括“未建成区的地产税”、“建成区土地税”和“住宅税”。按规定,“未建成区的地产税”由空地的所有者缴纳税金,其税金减免部分是20%;“建成区土地税”由建筑物的业主缴纳税金,其租金减免部分是50%;“住宅税”由住宅居住者缴纳税金,没有减免部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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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以一套总价为120万,评估价为100的房产为例: |
国八条 |
国六条 |
国四条 |
国11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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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 |
2005年4月28日 |
2006年5月17日 |
2009年12月14日 |
2010年1月10日 |
出处 |
国务院出台“加强房地产市场引导和调控的八条措施” |
国务院常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修订草案)》 | 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四条政策 |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 |
政策基调 |
稳定房价 |
稳定房价 |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
遏制房价过快上涨 |
措辞变化 |
比较单纯的关注房价问题 |
政策从2005年的“全面开花”向2006年的“精确制导”过渡,措施更为细致,问题针对性被强化,而调节方法也从过去的土地金融两个领域扩大到运用等更多手段。 |
从08年底开始的鼓励、促进房地产发展的政策已经被目前调控政策取代,房地产政策正式从“保增长”转型为“调结构,压房价,抑投机”。 |
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近期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上涨过快等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市场预期。 |
市场影响 |
房地产市场只出现了短暂的观望,但北京、深圳等城市的房价却出现较大幅度的上涨,房地产领域三大问题(大城市房价上涨过快、住房供应结构不合理、房地产市场秩序混乱)没有得到根本解决。 |
政策被逐渐架空,高价卖地、大力招商引资甚至银行系统为大型房地产开发项目巨额放贷的做法在地方仍大量存在。 |
被视为打压房地产市场重要信号,但是2010年仍然会实行宽松的货币政策,加上市场存量等因素,业内人士怀疑国四条是否能起到遏制房价过快上涨的作用。 |
政策有利于抑制短线炒家,正面作用无容置疑。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经济复苏的势头愈加明显,新政的威力难比2007年,市场有可能在经过一段观望期后重新恢复活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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