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友热评
__此次事件说明现在的公检法人员办事马虎,草草了事,应该对牵涉此案件的相关人员作出一定的处罚,以儆效尤。
看了就是觉得中国老百姓太可怜了,我觉得这三万块应当由武夷山公安局、检察院、法院等单位的当事人共同负担,并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希望以后少出现这种荒唐的事情。不要当事人做错了,由国家赔偿,由国家埋单。
除了国家赔偿外,我认为,原告人还可申请行政控诉,将那些滥用职权的人一并告上法庭,否则,这个教训在当地警方、法院、检方都不会吸取,让他们也体会一下监牢之苦!
我认为,重庆警方并没有错!发现全国公安是一家,应该这样!但对于福建啊,警方就出了问题了,应该与人校对了再说,如果发现不符,就该马上放人,重新换资料。对犯罪要坚决打击,否则,人民无安居可谈,经济建设无法保障!我们要体会做警方的难处,他们也难!如果对他们出了点问题,就无端指责,那谁还敢当人民警察啊!!
希望能给被害人以及关注此事的人一个合理、公正、公开的说法,要不然以后还会出现第二个罗玉明(不否认此前已经有罗玉明,可能甚至更多)
不但要赔偿,还要严惩当时办案的警察、检察官、法官。
我认为,办任何事情都可能会了现一些问题,是正常的,应该理性地去看待。从这个案件中,关键是看政法部门从中能否吸取教训!以保证今后不发生类似事件!
对一件事物的看法应当是公正的,从上述评论来看:有客观公正的,也有发泄私愤的,应该看到我国的公、检、法主流是好的!否则我们哪能像有今天的样安定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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