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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重庆市查禁赌博条例(修正案草案)》规定,参与赌博,赌注或者一次性输赢金额巨大的,由公安机关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罚款。此外,6个月内参与赌博3次以上,输赢累计金额巨大的;因赌博受治安处罚后1年又参与赌博的;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场所、工具、资金或者其他条件,营利金额较大的,也将受到上述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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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因赌博受过三次治安处罚继续赌博的”要进行劳动教养的条款进行了修改。现在改为“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或者参与赌博被依法判处刑罚,执行期满五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或者因前述行为被依法予以罚款、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执行期满后三年内又实施前述行为,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详细进入][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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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把握带有一定输赢的群众性棋牌活动与应该给予行政处罚的赌博活动之间界限?警方人士说,关键在于是否带有赢利性为目的。
他称,居民家庭中亲朋好友之间以娱乐为主要目的进行的活动,为戏赌行为,社会危害性小,不算真正赌博,警方一般不给予处罚。除非在娱乐过程中干扰了他人休息,有群众举报,方才进屋干涉...[详细进入][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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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赌博罪
赌博罪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
什么是赌博
一、“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是指提供赌场,组织、招引他人 参加赌博,本人从中渔利,这种人通常称为赌头。但聚众赌博者不一 定同时提供赌场,而开设赌场者必须有提供赌场的行为,这是两者的 区别所在。“以赌博为业”,是指无正当职业或者不务正业,长期混迹 赌场,嗜赌成性,靠赌博取利的,这种人通常称为赌棍。
二、是否以营利为目的,是区分赌博罪与非罪的主要界限。
三、“聚众赌博”、“开设赌场”或“以赌博为业”,只要具备其中一种 行为,即构成赌博罪。 [详细][评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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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是与金钱与物质有关的都叫做赌博!坚决反对赌博!!!它可以让人家破人亡的!
公务员提高了待遇,今天提高50元赌博金,可悲!!!因贫困失业、失学的家庭太多太多,提高整个社会福利才利国利民。
我认为限定一个数额还是应该的,否则公安就会以抓"赌博"的名义专抓老百姓,至于定多少倒值得研究.。
50元以上才算赌,50元以下就不算赌.简直是一派胡言,这种说法不就是支长了赌博吗?真是这样,整个社会不就成了赌博的世界了吗? [发言请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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