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商报 记者 杨玥 通讯员 古崇明 12:55 报道
税务局、公安局、县政府……替人伪造多枚国家机关印章,忠县男子被判有期徒判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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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2月,为了谋利,忠县人杨某应一自称巴南区籍的中年男子要求,伪造了一枚“重庆市巴南区地方税务局”的印章,并收取80元报酬。3月,杨某再次应妻子要求,帮其妻朋友伪造“忠县公安局乌杨派出所户口专用章”1枚,用于办理保险代理员上岗证考试的相关手续。4月,杨某再次帮人伪造“忠县乌杨镇人民政府”印章一枚,从中获利100元,但该章尚未使用即被查获归案。
被抓获归案后,杨某对伪造印章的行为表示非常后悔。鉴于其认罪、悔罪态度较好,法院以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依法判处杨有期徒刑六个月。
[责任编辑:wycc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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