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吴睿鸫
重庆市近日公布一项优惠政策,该市农村居民在城镇首次购房,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含90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含二手住房),其购房单价,主城11区在重庆市国土房管部门公布的市场均价以下,远郊区县在当地市场均价以下,免征契税。(《第一财经日报》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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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重庆市对农村居民购房实施的免税政策,如果个人首次购房,可节省几千元甚至上万元。
尽管免税额度占房价比例不算太高,但这对于收入相对较低的农村农民而言,势必能刺激购房欲望,打破“城市居民购买,农村居民观望”的局面。
然而,笔者觉得,重庆市出台的此项公共政策,不是站在给农村居民优惠的角度上,而是基于当地90平方米的房源严重滞销(据中国指数研究院的报告显示,8月4日到8月17日两周内,重庆主城区商品房成交量处于最近10周的最低水平),此前,该市政府还引导100亿人民币入市大量购置中低价房。
这意味着,政府给农村居民税收优惠只不过是幌子,借税收优惠政策来托起低迷的房市,才是真正的初衷。
进一步分析,重庆市出台的免征契税政策,一方面,与现行税收法规相悖。按照现行的《契税征收暂行条例》,根本没有农村居民购房免征契税这一条款。而重庆市作为一级政府,当然没有权力擅自出台免征条款,出台与国家不符的政策。
与此同时,会削弱契税的调节功能,严重损害市场公平。众所周知,契税作为调节房地产市场的手段,其重要功能是调控楼市,有效维护房地产市场稳定。如果像重庆市那样,就不能把这部分农村居民纳入税收调节的范畴,这不仅不能体现税收的公平性和公正性,更为重要的是,会破坏房地产市场肌体,最终影响社会和谐,戕害市场公平。
值得警惕的是,近段时间以来,一些地方政府有关越权免税的新闻消息,此起彼伏,接连不断。先是5月份的沿海一发达省份,出台了对服务业高端紧缺人才或实行年收入30万—50万元个人所得税免征额度的优惠,紧接着,7月份,某市又出台了对软件高级人才年收入10万元以上者,如果在当地置房购车,可以一次性退还上一年度所得的个税,并将退税程序清晰地公布于众。
无论是对高端人才实施一定额度的免税,还是对高级软件人才的个税退税政策,抑或是重庆市对农村居民购房免征契税的出台,都是不可取的,绝对不能成为“经验”,在全国各地推广开来。事实上,地方政府无休止地超越权限免税的做法,已引起中央政府的高度关注,8月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坚持依法治税,严格减免税管理,以维护国家税法的严肃性、统一性和权威性。
令人匪夷所思的是,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禁令20天后,重庆市财税部门还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恣意出台不符合国家税收的免税政策。因此,笔者建议,面对税收减免政策的泛滥成灾,国家税务总局绝不能发个红头文件完事,很有必要对当前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查,让有悖税法的地方“土政策”,尽早“扫地出门”,惟此,才能维护税法的尊严,更能维护社会的公平和公正。
[责任编辑:wydevils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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