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护女儿李嫣不受媒体惊扰,李亚鹏对无视警告一再狂拍的娱记施以拳脚。一时间,有人叫好,有人皱眉,有人说护女心切其情可悯,有人说明星打人一样不对。笔者无意卷入这场打人事件的是非之争,风波过后,更值得我们思考的不是打人事件本身,而是媒体的道德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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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亚鹏出道多年,未见对媒体动粗,何以突然对记者掌扇脚踢?据目前披露的情况看,是为保护女儿。那么记者何以泯灭良知,为爆李嫣的缺陷死缠狂拍而罔顾可能给小女孩儿带来的精神创伤?爆料是为了吸引眼球,说到底无非是为名为利。
媒体追求效益无可厚非,但我们要问的是,媒体的道德底线在哪里?为了名利就可以损人利己,可以没脸没皮么?
前些年,记者蹲点拍录女孩儿白天街头遭劫照片、雨天骑车人水坑摔伤都曾引起网友关于新闻道德和职业伦理的激烈争论。不见义勇为也就罢了,还守株待兔等着盼着人家出事,职业道德的沦丧实在令人惊诧和忧虑。
有人说他们的行为不违法,无可指责。可是人之为人,立身处事,只要不违法就行了么?随地吐痰不违法,不尊老爱幼不违法,可我们的社会应该接受鼓励这样的行为吗?孟子说,“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之外,还有道德,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比如见死不救的行为,在德国是可以判刑的。就算我国法律相对宽松,这样的行为就能逃脱睽睽众目,千夫所指么?
那么媒体的职业责任是什么呢?作为公众传播媒介,媒体承担了对突发事件进行叙述的重要职能。然而我们看到,这一职能往往为商业猎奇心理所淹没。从陈晓旭出家事件到李亚鹏打娱记事件,我们看到的往往不是事实真相的客观叙写,而是炒作和猎奇。比如港媒对李亚鹏打人事件的报道,不讲前因,直接是李亚鹏打人的视频。这种片段性的“真实”实则是对真实最大的扭曲。
这种报道,非但不能引导大众进行有意义的思考,反而容易把人引向歧途。这不能不让人担忧。比如前述守株待兔拍摄行人摔跤的人,单就摄影作品而论,有人说他是个好记者。这是否意味着某种意义上职业追求和道德要求有所冲突呢?这二者其实并不矛盾。我们都想看到有血有肉,充满人文关怀的新闻作品,文为心声,这有血有肉本身就蕴含着媒体人自身人性的光辉。
合格的记者首先要是个合格的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符合社会道德的基本要求。
[责任编辑:wyput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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