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年前,万盛一男子借介绍婚姻先后把9名女青年带到外地结婚,从中收取钱财,被当时检方以拐卖人口罪批捕。25年后,检方在对批捕后犯罪嫌疑人在逃案件进行清理时发现,潜逃的该男子行为并不存在“拐卖”。近日,万盛区检察院决定撤销对该男子的批捕,认定他不构成犯罪,终于还他清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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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后介绍9女子嫁到外省
经检方调查,1980年春,南桐矿区(现为万盛区)23岁封珍碧正为寻找恋人发愁。一天夜里,在看露天电影的她碰见了在区里大平贸易公司当营业员的男子高璐。经过交谈,高璐得知封珍碧想嫁到好地方去的想法后,告诉封:“江西一年四季吃大米,安逸惨了。”于是,想靠婚姻摆脱贫困的封珍碧在征得父母同意后,于当年4月带弟弟随高璐到了江西选婿。在当地,封珍碧看中了丰城县的小伙子李佑生,双方在打算结婚时,李家还给了她640元,封和弟弟商量后,决定给高璐150元。
男子被批捕后一直潜逃
据调查,经高璐之手带到江西结婚的女青年有5人,另有4人被高璐介绍到福建结了婚。
1983年3月底,高璐被南桐矿区公安分局(现万盛区公安分局)以“拐卖封珍碧等9名妇女,严重破坏社会秩序,影响极坏”的罪名,向区检察院提请逮捕。被批捕后,高一直在逃,不知所踪。
自认有错检方还男子清白
今年5月开始,市检察院对批捕在逃犯罪嫌疑人进行了专项清理活动,此后,万盛区检察院检察官在翻阅高璐卷宗时,经再次调查、复核,认为高璐在行为上没有欺骗和强迫,当事人也是自愿到外地结婚,甚至婚后感情良好,还有不少人双双回家探亲,谈不上社会危害。高璐主观上只是图财,没有拐卖动机,不应被定为拐卖人口或拐卖妇女罪,原检察院的批捕决定有误,应予以撤销。
“对以往积案认真清理,反映了检察机关对法律、对事实严谨负责的态度,我们应该有勇气承担历史的责任。”该院检察长敖川说,本月9日,万盛区检察院决定撤销对高璐的批捕,认定高璐不构成犯罪。“从现在起,高璐可以放心大胆地回家,不必再过躲躲藏藏的生活。”办案检察官说。记者 徐勤 实习生 徐怡 龚海蓉 通讯员 高忠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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