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郭娟 制图

市三中院民一庭三级法官 贺付琴
父母离异,孩子由母亲抚养,不料,9岁男孩在一电站水凼玩耍时溺水身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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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认为母亲没有尽到监护职责,向母亲提出3万元精神损失赔偿。官司由一审打到二审,那么,母亲是否该赔偿父亲的精神损失费?不同的法官因对法理的理解不一,形成了正反两方观点。虽然最后精神索赔案因撤诉而终结,但给法律界留下了深深思考。
撤诉后,孩子的父母一致对外,向电站索赔。目前,他们正在等待法院通知开庭。
悲剧 9岁男孩溺亡
王女士是涪陵区龙桥镇人。她说,2007年,因自己在镇上做小生意,无暇照顾9岁的儿子小小(化名),就交由外公外婆带。同年5月21日,因没什么事,她决定到重庆主城耍两天。没想到,自己前脚一走就出了事。
当天下午,小小和往常一样,放学后和两个同学结伴回家。从学校到外婆家要走半小时,在一条必经道路的旁边,有个龙桥电厂。就因为龙桥电厂的一个水凼,成了安全隐患。
正当小小和两个同伴在水凼周围玩得高兴时,小小却不小心掉进水凼。因周围没有住户,当听到呼救的大人赶到时,已经晚了。水凼很深,施救人员在水里摸了一个多小时才摸到小小尸体。
据法院认定,出事水凼位于龙桥电厂尾矿库。尾矿库内有大量煤灰煤渣,灰渣堆积后形成了一些平坝和水凼。如果有人进入水凼玩耍,有一定危险性,为此有专人照看。
但小小父亲蔡先生称,尾库矿的平坝离公路不到一米,里面没有设立警示标志,没有采取安全防护措施。
索赔 父亲状告母亲
贺付琴法官介绍,蔡先生和王女士2005年就协议离婚。小小随妈妈生活,蔡先生一次性给了1万元抚养费。因王女士平时忙于生意,所以对儿子的监护和生活上的照顾基本是小小的外公外婆。实际上,是小小母亲在委托外公外婆行使监护职责。就这样,蔡先生在2007年7月16日以人身损害赔偿为由,起诉到涪陵区法院,向王女士等提出3万元精神抚慰金索赔。
蔡先生称,儿子是由前妻抚养,他按协议支付了抚养费。前妻既然在抚养孩子,就要尽到监护责任。然而,前妻把孩子交给外公外婆管,外公外婆却不接送孩子读书,未尽到监护职责,导致儿子溺水死亡,给他精神上带来极大创伤。此外,事发后,他要求前妻与他一道去找电厂索赔,但前妻却不配合。而且在儿子出事后,前妻独自得了两笔赔偿。一笔是儿子的保险,保费一直是他在缴,到出事时已缴了8年。保险赔偿有5万元,是前妻领了。还有电厂在出事后,支付了2万元补偿金,也是她一人领取。种种原因使他决定起诉,且仅仅提出3万元精神损失索赔。
被告除了前妻,还有小小外公外婆和龙桥电厂。这4个被告都觉得冤。王女士称,儿子一直是她抚养,她和儿子的感情比谁都深。对她来说,儿子死亡的打击比谁都大,她该找谁索赔精神抚慰金呢?而且农村孩子独立能力比较强,几乎所有孩子都是独立上下学,没有谁接送。况且,事发地点也是上下学必经之路。
所以,一审开庭时,王女士和父母一致认为,他们都是受害者,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他们认为是电厂导致孩子死亡,所以电厂应当赔偿。
龙桥电厂辩称,电厂的尾矿库灰坝设计和建造都符合安全标准,也有安全警示标志。小小具有一定认知能力,自己跑到库中玩耍造成死亡,是孩子自己的过错,电厂不应担责。
结局 精神索赔撤诉
涪陵区法院认为,小小的死的确给蔡先生带来精神创伤。他是否应当获得赔偿呢?该院分析认为,小小死亡时是一个9岁儿童,他具有同年龄阶段的相应认知能力。当其面临一个水凼时,在一定程度上能够预见水凼对生命安全是有一定危险性的。但这一认知能力并不全面,仍需要他的监护人进行日常照看,才能使其生命安全得到保障。而龙桥电厂明知尾矿库对行人和到此玩耍的人有一定危险性,但未建设防止人进入里面的有效设施,仅雇人照看。所以,这是几方行为的间接结合引发的悲剧。其中,小小自己身入险境,是事故主要原因。外公外婆没有有效监护,是造成事故的又一重要原因。龙桥电厂未设立防护设施,也是事故重要原因。但外公外婆没有法定监护职责,其履行的监护职责是因王女士委托,所以应由王女士来承担这份责任。
为此,法院在2007年10月19日一审判决,由王女士和龙桥电厂各自赔偿精神抚慰金5000元给蔡先生。
“我无论如何都不服这个判决。”拿到一审判决书,王女士认为最痛苦的是她,前夫不但没管过孩子,自己眼看把孩子拉扯大了,费心费力却还要吃官司,她想不通。
为此,王女士上诉到市三中院。二审时,王女士提出,她是代理前夫共同行使监护权。虽然离婚,但他同样对儿子有监护责任,并不是给了抚养费就不用管了。儿子死亡后,她同样受到失子之痛的伤害,不但不应承担精神损害赔偿,反而应获得10万元精神赔偿。儿子已经非常熟悉回家的路,是电厂的原因给她和儿子的爸爸带来伤痛,所以应由电厂来赔。但电厂认为,王女士增加的10万元精神损失索赔不符合法律规定。
二审期间,经法院组织调解,蔡先生撤回起诉,王女士也撤回上诉。近日,法院为此裁定,准许撤诉,同时撤销一审判决。
昨天,蔡先生和王女士都表示,他们已经共同作为原告,将电厂起诉,要求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各种费用10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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