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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禁止 公职教师有偿家教
http://cq.QQ.com  2008年03月12日09:56   论坛    评论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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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职教师不得从事有偿家教。”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周洪宇在全国人代会上建议,应将这一条规定写入《教师法》。

周洪宇说,老师热衷课外有偿家教,将严重影响教师的上课质量,最终对受教育的孩子造成影响,这对孩子是不公平的。因此他在这次提出修改《教师法》建议时,希望加上上面提的这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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