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汪君 实习生 姚辉省 通讯员 冷英杰)垫江县环保局原副局长吕玉祥利用职务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人民币4.7万元,日前,吕玉祥被该县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所获赃款全部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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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查,1998年4月至去年7月,吕玉祥任该县环保局副局长,其间于2002年4月至2004年6月兼任国有独资性质的该县利民排水有限责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并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好处费人民币47000元,为他人谋取利益,案发后,吕退清了全部赃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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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dian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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