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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方意见】理所当然VS情何以堪
http://cq.QQ.com  2008年01月11日11:30   腾讯·大渝网    评论0

一个怀揣着梦想踏上高考之路的女生,在美术专业考试现场,认真的画完色彩科的考卷后,也许是很满意自己的心血之作,也许是想纪念这人生中意义重大的一步,于是掏出摄像手机来拍照留念。谁知,这一举动却惨遭逐出考场,单科成绩记作0分。这对共计3科的美术专业高考而言,这名倒霉的考生无疑已经被宣判提前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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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考场有纪律。考试规则规定“严禁携带书刊和各种类型的画像及手机、BP机、随身听等与考试无关物品进入考场”,很明显,她的行为违反了纪律,很是不智,受到处罚似乎也是有理有据,理所当然。

但是,我们且根据具体的情况仔细想想,认真分析,她的行为真的有很大的恶意吗?违背了考试的公正性、会侵害其他考生的权益吗?

众所周知,考试结束后,这幅画因为是高考试卷,会随着考试结束而封存,无缘再见。这对于一个倾注了心血进行创作的孩子而言,有所不舍,希望留念的想法,究竟有好大的主观恶意,难道不可理解?一个珍惜自己的作品,想记录自己成长轨迹的孩子,这一举动,本身不也是一种透着艺术气息的浪漫想法吗?

懂得高考常识的人也都知道,美术专业考试不同于文化考试,想要抄袭、复制都几无可能,对于一个已经考完的科目,也不会存在泄密的影响。拍摄了自己的作品,又会对其他的考生构成多大的侵害?

我们再想想,如果考场上拍自己的画作不合规定,那么,我们的考场之外,又为考生们提供了合规定的留念途径了吗?作文可以默写、试题可以再答,唯独艺术类的作品,就算是原作者,也是难以完全相同的再现和复制的。自己珍视的作品,自己却留不下丁点纪念,这样的规定又合理了吗?

规定是死的,不会预料到一切细节。对于这样一个没有太多主观过错的行为,我们的监考老师难道就不能予以劝诫,大不了让她删掉手机图片,给予严肃警告?就非要让这孩子在这意义重大的人生舞台上摔得狼狈不堪,甚至任其一跤摔得改变人生轨迹?难道,这就是我们教书育人的宗旨和追求?面对一脸懵懂,泪如泉涌的小女生,还有其身后父母焦虑、着急、担心、伤心的目光,试问,执行于死规定的活人们,情何以堪?

[责任编辑:wyjianzho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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