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首例居民告高速路噪声污染案开庭 此前多次调解均因分歧太大而未达成协议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
昨日,我市首例居民告高速路噪声污染案,在九龙坡区法院开庭。58户住在成渝高速路旁的居民称,该路噪声污染太大,严重损害了他们的身体健康,遂向重庆成渝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速路公司)索赔噪声污染损失费总计8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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缘起:高速公路发出噪声
作为原告代理人,陈女士坐在法庭上,面前摆着58份起诉状,厚厚的一摞。只是读这些起诉状,她和另外一名代理人就花了近1小时。
陈女士诉称,这58户居民从1980年起住在九龙坡区兰花村。刚开始小区一直很安静,1992年成渝高速公路开工,工地就在这些居民家的旁边,当时大家还能忍受噪声。1995年9月,成渝高速公路正式通车,“日夜川流不息的车辆发出巨大噪声,我们一年四季都不敢开窗。有车路过时,房子都在抖,窗户也嚓嚓作响。”“高速路离我们家只有3米远。”
陈女士说,12年来,白天大家都不愿意呆在家里,怕吵;晚上也无法入睡。很多人失眠,不少老人还患上高血压、动脉硬化等慢性疾病。今年3月,大家委托九龙坡区环境检测站进行监测。监测结论认为,无论白天还是晚上,该段环境噪声都超过了国家法定标准。大家认为噪声污染是大家得病的根源,遂决定起诉。
争论一:噪声是否为病源
高速路公司对此表示,他们在今年6月也委托过九龙坡区环境检测站对噪声污染进行监测,监测结论却认为,白天基本达标,晚上噪声超标,但不算严重,没有达到居民委托鉴定的超标程度。
高速路公司还称,车辆噪声确实给路旁居民的生活造成了影响,但肯定不是老人们的病源。老人们年纪大了,衰老、生病都符合自然规律。
“那你到我们房子里住上一两个月,看你烦不烦,生不生病?”旁听的刘女士突然站起来质问,其他居民也纷纷插话,都被法官及时制止。
争论二:赔偿时段怎么算
58户居民要求从该路通车之日起,计算损失费。而高速路公司方认为,按照《环境保护法》,环境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为3年,由于高速路的车辆噪声一直存在,就算要赔偿,也只能在3年内进行赔偿。也就是说,赔偿应从2004年算起。
陈女士称,从1995年该路通车到现在,噪声污染就一直没有停过,赔偿肯定应从头算起。
案件审理了近三个小时,双方均表示愿意接受调解,法官决定择日调解。庭审结束后,陈女士告诉记者,此案已经调解了七八次了,都因双方分歧太大而没有达成协议。
见习记者 何健/文 任洁/制图
[责任编辑:wyyoyowa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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