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全面树立执法队伍形象,河南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决定即日起,在全局范围内设置“安阳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委屈奖”。最高奖金可达5万元,以鼓励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文明执法。(6月27日《大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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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该奖主要包括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受到围攻能维护执法队伍形象;或者在遭遇暴力抗法时不畏难、不退缩,甚至人身受到伤害时都能够做到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充分体现执法人员素质的云云。老实说,看了这条消息后,我一时竟然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但是,我觉得,城管“委屈”了可以领奖,那么小摊贩呢?究竟有无必要设立“委屈奖”?设“委屈奖”能树立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吗?
首先,城管“委屈”了可以领奖,那么小摊贩呢?那些为了生存奔波的农民兄弟,进城务工的商贩们更不容易,他们更委屈。凭心而论,不尊重城管人员的过激行为是有点让人看着生气,是让人觉得委屈,但这毕竟只是少数。然而,执法人员完全可以用法律诉讼的手段为自己的尊严讨个清白。事实上,这个打不还手、骂不还手的“委屈奖”,仔细看,它其实并没有在自身因素上深刻认识反省,而是一古脑儿地把执法的难度全部推卸到人民群众一边。这本身就折射出了对他人、对自己的一种不负责任态度。
其次,城管执法究竟有无必要设立“委屈奖”?众所周知,城管是吃皇粮的,是铁饭碗,是靠老百姓的税金供养的,怎么供养,完成了本职工作要不要额外给予奖励,应该由纳税人说了算。当然,不可能每一个纳税人都来发表自己的意见,不是有人民代表吗?更何况国家的政府机构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可是嘉奖5万元的决定是由谁决定和操作的呢?安阳人民有没答应?市人大的声音呢?照此推理,那我们民众受了委屈,是否也要设委屈奖?凡公务员受了委屈是否也要统统设立“委屈奖”?谁来给诸多的“委屈奖”埋单?
再次,设“委屈奖”就能树立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吗?我看不见得吧。此前,成都、深圳、宁波等地城管部门也曾设过“委屈奖”。可是,效果怎么样呢?我们不得而知。这些年,一些政府部门搞执法有奖的方式已经露出明显的弊端,没有重奖就不好好履行本职工作!真是咄咄怪事。事实上,搞执法有奖,是把业绩和待遇挂钩的做法,依此类推,如果城管没有做好本质工作,是不是也应该和报酬挂钩?窃以为,要树立城管执法队伍形象,关键在于转变执法理念、工作作风,真心关怀弱势群体。只有切实把解决民生问题放在心上,眼里要看得见老百姓的疾苦,胸怀里要容纳得下群众,要跟人民群众协商解决城市人居环境问题。而在这些大的原则性问题上,我们的老百姓其实是通情达理的,也能够舍得自己的利益为大家,是不是?
当前,网民对城管的抨击可谓猛烈,过于偏颇,但是的确,城管的执法不得人心,势必会造成社会矛盾的激化,这是毫无疑义的。当今法治社会,一些职能部门却在使用最原始的方式和百姓打着交道,不能不说这是社会的悲哀。(李少国)
[责任编辑:wychrist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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