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赵君辉)在一年一度的高考、中考招生的风口浪尖,市内某联招中学铤而走险,违反普通高中招生的有关政策规定,到基层学校与学生签订《招生入学意向书》,并收取保证金,违规预录新生。昨日,市民向《阳光重庆》投诉后,市教委前往查处,该校一位副校长竟称为了“和谐”招生。
200学生签下“卖身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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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市民张先生反映,他弟弟即将参加中考,但是成绩上联招线有一定难度。5月中旬,学校班主任通知家长到学校,与市内某联招学校签订了《招生入学意向书》,并缴纳了500元保证金。
接到《阳光重庆》投诉后,昨天下午,市教委会同当地教委组成联合调查小组展开调查。很快,调查组在这位学生家里拿到他们与招生学校签订的《招生入学意向书》和“保证金收据”,然后,顺藤摸瓜查到了这所违规招生的联招学校。
该校招生办负责人承认,他们往年也是这样操作的,今年先后与200多名“有意向报考”该校的初三学生签订了“卖身契”,并分别收取500—1100元不等的保证金。意向书强制学生志愿取向
在调查组的要求下,该校出示部分已签订的《招生入学意向书》。记者发现,其中第一条就这样要求:“学生和家长承诺:保证普通联招栏第一志愿填报该校,达到该校成绩要求后保证来该校就读。”
在第二条中,学校则抛出5种不同等级的“优惠政策”:“1.正式录取,免收捐资助学费;2.正式录取,免收捐资助学费,编入重点班;3.每月发给100元生活费;4.每月发给150元生活费;5.与该校签承诺书,若该同学联招考试后,成绩在该校联招线30分以内,不收捐资助学费。”
在意向书中,还载明了享受第5项优惠的同学“在签订协议时需先预缴6000元”、“分数不够要进重点班的,缴择班费3000元”等约束性条款。
顶风违纪从严查处
调查组核实后认为,与学生和家长签订《招生入学意向书》,违背了学生自由自主选择志愿的原则。收取保证金约束学生志愿填报,更是属于乱收费,必须从严查处。
调查组责令该校立即停止并纠正违纪行为,限期清退违规收取的全部保证金,收回所签订的《招生入学意向书》并宣布作废;要求该校领导深刻写出检查,对负责招生的直接责任人从严处罚。
[责任编辑:wyjasmine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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