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男方:她借了12.3万元,我手里有借条 女方:我还了15万,我有收据
|
本报讯(记者 于洋)一对恋人好聚没能好散,男方拿着借条说“她借了12.3万没还我”,而女方代理人则拿着收据说“已还你15万”。到底谁说的是真话呢?昨日,南岸法院公开对该案进行了第二次开庭审理。
原告贺纹贵(化名)是某公司驻重庆办事处的负责人,被告游莉娅(化名)系他的前女友。2
006年元月,他借款12.3万元给游莉娅做生意。后来两人分手,他多次催游还款,对方都不还。无奈之下,他将前女友告上法庭。
昨日法庭进行第二次审理时,被告游莉娅没有出庭。游的代理人承认12.3万元借款一事,但代理人出示了一张有原告签名的收据,收据显示游曾付给男方15万元,可证明游已全部还清借款。在法庭上,双方对收据真伪各执一词。
原告索要12.3万元,被告却拿出还款15万余元的收据,到底怎么回事?被告代理人称,由于原被告不仅是恋爱关系,而且还有生意上的关系,还款15万元,是因为两人还有其他经济关系。庭审后,原被告双方无法调解,法庭宣布将依法宣判。
庭审再现
被告代理人:这份收据是你亲笔签名,能证实游莉娅已经在去年9月份全部还了借款。
原告:收据是打印的,不是我亲笔所写,只有签名是手写的。并且收据上显示的款项为15万,但游借的钱实际上为12.3万元。即使收据是真的,也不能说明还款是还的借条上的12.3万元,而应该是还的其他款项。
被告代理人:如果还的不是12.3万元,那么你该返还这15万余元的不当得利。
原告:如果真的还了钱,游莉娅肯定要收回借条,而事实上借条还在我的手里。你们出示的收条上也未注明“借条作废”。
[责任编辑:paulqi]
|
| 关于腾讯 | About Tencent | 服务条款 | 广告服务 | 腾讯招聘 | 腾讯公益 | 客服中心 | 网站导航 |
Copyright © 1998 - 2009 Tencent. All Rights Reserved ![]() |
| 腾讯公司 版权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