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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将至 谨防河豚鱼中毒
http://cq.QQ.com  2007年03月15日10:56   新闻晨报  评论()

预警:切勿食用不明鱼类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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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报讯 又到一年清明时,河豚鱼中毒事件也进入高发期。昨天,上海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出食品消费预警,谨防河豚鱼中毒。与此同时,市民在购买鱼类时应注意辨别,不要食用来源不明的鱼类内脏。一旦发现有违法销售河豚鱼,市民可以举报。

上海市食药监所相关人士指出,河豚鱼中毒一般出现在进食后半小时到3个小时内。发病起初症状是手指、口唇、舌尖麻木、有刺痛感。继而发展到四肢麻痹和全身软瘫,心率由加速而变缓慢,血压下降,瞳孔先收缩而后放大,重症患者因呼吸衰竭而死亡。

市食品监督所所长顾振华指出,河豚鱼毒素很稳定,一般加热烧煮不能解毒;还有人认为,中过一次毒,就不会第二次中毒。实际上,人体对河豚鱼毒素根本不会产生免疫力。目前,对河豚鱼毒素尚无有效解毒药。

市食品药品监督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切勿购买和食用河豚鱼及其制品;已购买的河豚鱼及其制品,请交至各区县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处理;对发现有违法销售河豚鱼及其制品的,可拨打962727电话向食药监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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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wymary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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