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德国记者写道:“与西方不同,养情妇在中国是地位的象征。”“与其说询问一个中国男人是否有情妇是冒犯他,还不如说是恭维他。”看到这种评论,我真为中国人脸红。我们中国女性主义者决不能允许这种恶心人的现象在中国形成风气,我们要坚决地批判它,让存有这种念头的人彻底打消这个讨厌的念头,让包二奶的人为他们的行为感到羞耻,而不是感到荣耀。
第二,当我为普通公民的性权利辩护的时候,这个普通公民中也包括各种各样的坏人和贪官污吏。比如说有一个贪官,他偏偏喜欢搞同性恋,他会不会因为是贪官就没有搞同性恋的权利了呢?不会。他有权利搞同性恋。再比如,有一个单身的贪官,他有没有跟一个单身女人搞一夜情的权利呢?他有。他有权利搞这个一夜情。这就跟一个贪官有结婚的权利和有吃饭的权利一样。一个人并不会因为他是坏人就没有了生存的权利和满足基本生理需求的性权利。我知道,为坏人的一些基本权利辩护是人们感情上难以接受的,但是作为现代社会的基本原则,基本的人权应当涵盖所有的公民,除非他因为犯罪已经被法律宣判剥夺了公民权。
总之,我为所有公民的基本性权利辩护,其中包括各种各样的坏人;我反对所有公民搞情人、包二奶,其中也包括各种各样的坏人,尤其是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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