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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 杨野)日前记者从市高速公路执法队七大队了解到,中江表妹李永玲车祸事故原因已查明,李的座驾发生车祸后,再次追撞上来的皮卡车负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昨日此案已移交警方,追究肇事皮卡车司机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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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座驾撞护栏
今年10月16日上午,结束了在涪陵演出的李永玲打道回成都,司机驾车行驶在往重庆方向的高速公路上,由于驾驶不当汽车撞上护栏,停在了50米开外的行车道与超车道之间。几分钟后,一辆皮卡迎头撞上了轿车,车上的李永玲身受重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七大队事故处现场调查认定,李永玲的轿车司机因为发生车祸后,未及时在离该车150米处,设置警示标志,未尽到提醒后车注意的义务,应当负次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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