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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桩兄妹之间的交换婚姻,并没有如愿换来幸福———其中一家的妹妹因为不满交换婚姻,引发重婚案。昨日,记者从巴南区法院获悉,该院已经对这起重婚案作出有罪判决,身陷重婚旋涡的两人被判刑1年、缓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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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兄妹换婚
承办法官张泽吉介绍,蔡孔容和冉崇胜原籍都在巴南区丰盛镇农村。
1997年,蔡嫁到南川市太平场镇农村张家。这桩婚姻并非蔡自由恋爱的结果———她的哥哥娶了张家妹妹,两家人为了“亲上加亲”,就把蔡许配给张家妹妹的哥哥。1998年,蔡为张家生下一个孩子。蔡不满这桩婚姻,认为自己嫁给张没有得到幸福,便回娘家居住。在此期间,蔡经人介绍,认识了同村单身男子冉某,两人关系发展迅速,从2002年5月开始非法同居。
承办法官了解到,正因为当初是奉父母之命而结婚,蔡对换亲越发感到不满。为此,她于2002年3月起诉到南川市法院,要求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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