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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中小学一律不补课 违者追究校长责任
http://cq.QQ.com   2006年09月28日08:52   重庆晚报  

国庆长假在即,市教委昨日再次重申:任何学校任何年级都不能在假期进行补课,违规学校将给予重处,并追究校长和直接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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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学校放假时间统一为10月1日—7日,这期间所有中小学校的教室里都不能出现学生上课的身影,初三和高三毕业班的学生也不例外。

受今年高温干旱、严重缺水影响,我市一些受灾严重的区县将中小学校开学时间推迟到9月11日,耽误了10天正常教学时间。市教委决定,在国庆节之后到半期考试之前的5周时间里,这些学校的高一、高二年级学生可以利用周六进行补课,将旱灾耽误的时间抢回来。

市教委强调,这项政策只针对9月11日以后开学的学校,不得擅自延长补课,不能向学生收取补课费用,并且在半期考试之后不准再进行补课。

此外,高三年级在国庆之后可以利用周六进行“培优补差”,但必须按物价部门制定的标准进行收费。

记者 汤寒锋

[责任编辑:kiss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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