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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下有贼 小偷成重庆第六大“罪状”
http://cq.QQ.com   2006年09月18日15:40      

在一位外地朋友来重庆旅游一圈后,在网上发帖,细数了重庆“十大罪状”。其中,“重庆小偷特别多”位列第六位,排名尚在“重庆的哥宰客”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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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位网友编撰的“十大罪状”,我们或许可以一笑置之。但是,重庆小偷之多,之猖獗的现状,我们却不得不面对:在火车站、在汽车站、在公交车上,我们必须得随时随地全神贯注的护住钱包、手机、皮包,甚至戴着的金项链、金耳环们,否则一转眼,它们可能被人施以空空妙手而去。等到好心大妈提醒你:“年轻人,你的钱被摸了。”的时候,小偷们早已不知去向。

更有甚者,当你发现小偷划开你的衣服,“摸”去你的皮包,你大声向其索还时,对方比你还理直气壮:“还给你就是,凶撒子嘛凶?”。失主但求索回被偷之物,一般不会将小偷扭送至派出所。而旁观诸人,也多熟视无睹,难有多管闲事者。

小偷是一种社会现象,甚至已经成为了职业。前不久,有一“小偷高手”以10万元的天价从一盗窃团伙“转会”到另一团伙,令人啼笑皆非。 面对随时可能出现的“小偷危机”,身在重庆的你可否与我们共同出谋划策,如何整治重庆小偷!

[责任编辑:kisswe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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